中国官方今天公布「智能(智慧)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预计明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要求L3级自动驾驶系统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4日公布了上述消息。在此之前,中国官方2月宣布对「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这项要求适用于搭载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及L4级(高度自动化)系统的M类(载客)和N类(载货)车辆,不适用于自动停车系统。
这项标准提出多项要求,包括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等建立包括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从源头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车辆制造商应在自动驾驶系统研发验证过程中展开相应的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并确保相关试验资源和条件满足研发验证要求。
此外,要求强化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保障使用安全。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准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准,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
这项标准并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防范误用滥用风险,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启动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启动)、退出等状态讯息及讯号的提示规范。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这项要求的公布实施为自动驾驶产品明确了统一的安全准入基线,对规范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转自:TNT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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