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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位虚拟遗产继承 北京法院判母亲继承儿子87个游戏帐号

来源: 未知 时间:2026-08-05 16:30 作者:丁浚航 浏览: ->手机浏览此文章

随著网路深度融入日常生活,网络游戏帐号、虚拟装备等数位遗产的继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具有标杆意义的案件,判决一位失去独子的母亲继承儿子生前的87个游戏帐号。该判决认定网络游戏帐号的使用权具有财产属性,可依法继承。

人民法院报报导,失去独子的原告陈某之子古某生前痴迷网络游戏,在十余年间于一家游戏公司注册了87个实名认证账号,并投入大量时间与金钱提升等级、获取虚拟收益,使这些账号具备了可观的「身价」。36岁的古某不幸因病在2025年5月离世。陈某为补贴生活,希望将儿子的游戏帐号变更至自己名下以便变现,但遭到游戏公司拒绝。后者称,根据用户协议,游戏帐号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用户仅享有使用权,且帐号具有人身属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络游戏帐号、角色数据、虚拟道具等均依托网络数据形态存在,具备财产价值,属于中共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所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范畴。法院称,财产属性体现在用户为培育帐号投入了时间、精力和金钱,使其具有使用价值和流转价值。

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认定案涉游戏账号的使用权以财产利益为核心,不属于「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依法可由继承人继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陈景善分析指出,本案是民法典施行后在数位遗产继承领域的标竿性裁判。判决准确适用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在虚拟财产属性界定、可继承性认定及平台协助义务等方面作出了具有示范价值的裁判。

陈景善指出,判决的亮点在于精准阐释了「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情形,明确了生产经营类虚拟财产与社交类虚拟财产的区别。对于前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通过格式条款实质上剥夺用户的法定财产继承权。本案在尊重平台规则与保障继承人权益之间作出了审慎而温暖的司法探索,为数位法治建设提供示范样本。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一位失去独子的母亲继承儿子生前87个游戏帐号。图/取自...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一位失去独子的母亲继承儿子生前87个游戏帐号。图/取自南方网

本文转自:TNT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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